各學院、院直各部門:
為進一步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完善我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根據省教育廳部署和要求,現就2019年秋季學期開學期間學生資助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
1、請各學院根據省教育廳及我校有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文件精神,在開學第二周、第三周內分別完成本學院老生、新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線上、線下認定工作。
2、各學院向學生資助資助中心提交認定工作總結和相關系統表格,根據相關文件要求將認定相關材料在本學院內裝訂存檔備查。
二、建檔立卡學生國家助學金預發放
各學院應結合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和安徽省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學生資助管理系統的推送名單,認真核查學生的學籍情況、家庭經濟情況,在9月16日前上報簽領表。建檔立卡學生預發放資金屬于國家助學金,占用國家助學金名額。
三、勤工助學崗位設置
1、各用人單位應本著重點向校園安全、教學科研和標準化實驗室建設傾斜,用工人選優先選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原則,合理安排用工及用工人數。
2、根據學院的經費安排和學生人數變化,各用工部門用工數在去年基礎上減少20%左右。請各用工單位在9月4日前向學生資助資助中心提交《勤工助學崗位申請審批表》(見附件1)。經審核后發布各單位用工名額。各用工單位及時告知學生在智慧資助系統申請,用工單位、申請學生在9月16日前在智慧資助系統內完成申請、選擇程序。未經審批、未錄入智慧資助系統的用工情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不予發放補助。
3、請各用人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考核勤工助學工作量,每月第一周在資助資助系統內上報上個月工作量,如有漏報、卡號錯誤等情況每學期補報一次。
四、新生“綠色通道”辦理流程及要求
1、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報到現場設立“綠色通道”咨詢處,負責解答困難學生咨詢及辦理特殊困難補助。
2、新生報到期間各學院需在報到現場設立專門的“綠色通道”區域,負責審核新生家庭困難證明材料。
3、各學院要把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的學生作為重點資助對象。對于有特殊困難的新生,需要申請特困補助的,由學生本人申請,學院審核簽字(蓋章),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發放手續。
五、2018生源地貸款受理證明(回執)
生源地助學貸款受理證明(回執)提交時間:老生2019年9月6日之前,新生2019年9月16日之前,各學院統一交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生源地貸款學生不用到財務處辦理手續。
六、學生資助工作業務培訓
培訓時間:2019年9月2日下午2:30。
培訓地點:行政樓一樓會議室。
參會人員:各學院分管資助工作的領導、經辦人。
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