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
根據合肥市醫保局等部門下發的《合肥市2022年城鄉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合醫保發〔2022〕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現就我校大學生參加2022年度合肥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工作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步驟
(一)宣傳階段(9月13日-9月16日)
1、宣傳嚴格落實大學生在學籍地參保的要求。在校大學生由學校負責組織集中參保工作,學校代收代繳大學生個人參保費用,做到應保盡保。
2、繳費標準:2022年居民醫保籌資標準為每人960元,其中,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610元,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350元。
3、2022年參保繳費后,醫保待遇享受期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大一新生在校在參保繳費期繳納醫保費用的,自代收費用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
4、參保資助對象(特困供養人員、低保對象等)可在身份認定地參保,避免重復參保。
5、醫療保險待遇
(1)門診待遇
①普通門診。報銷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②特殊病門診。患有合肥市規定的門診特殊病種的,可向市醫保中心申請。符合鑒定標準的享受特殊病門診待遇。
(2)住院待遇
①本市住院。在校參保大學生因病需住院的,憑身份證、金融社保卡或醫保電子憑證(關注“合肥醫保”微信公眾號,申領醫保電子憑證)在合肥市定點醫療機構辦理住院手續,出院時直接結算報銷,只需承擔個人支付費用。
②異地住院。
已辦理金融社保卡且在異地(包括因實習、寒暑假、法定節假日、休學等不在校期間異地因病需住院的)就醫前或就醫中辦理備案手續的大學生,可通過國家異地聯網結算平臺在就診醫院直接結算報銷。
由學校負責大學生異地就醫備案,大學生在異地住院,住院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出院后憑出院小結、住院費用明細清單、住院醫療費發票等材料(均為原件)到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結算(由學校統一報送)。
(二)參保登記階段(9月19日-9月23日)
1、各二級學院安排專人負責參保具體工作,并加入醫保繳費工作QQ群728526399。
2、收取學生參保費用并整理報送參保名單。各二級學院于9月23日前收取學生個人參保費用并整理核對報送在校參保學生名單,本專科生報學生處資助管理中心,研究生報研究生處學生管理辦公室,在校參保學生名單報送格式見附件。
3、在校學生參保情況(在校參保/不在校參保)紙質檔(學生本人一一簽字確認后,匯總表由學院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分別送交學生處、研究生處。
4、屬于參保資助對象的學生可在身份認定地參保。各二級學院處須要求其提供相應的參保憑證留存備查,確保學生無漏保。
(三)匯總報送階段(10月8日-10月30日)
1、由學生處負責匯總報送在校參保學生名單至市醫保中心。
2、市醫保中心反饋參保名單信息無誤后,參保費用再轉至學校財務指定賬號。各二級學院和研究生處負責人員集中將代收的大學生參保費集中存入財務處指定的銀行賬號(銀行賬號由財務處提供)。將轉賬回執原件交財務處,回執復印件交學生處資助管理中心。
3、10月30日前,學生處、財務處到主管稅務部門將代收的學生醫保費辦理繳入國庫手續,并開具收款收據。
(四)總結反饋階段(11月1日-11月12日)
在完成學校醫保參保相關工作后,對學生的參保率等情況進行統計,作為學生工作考核內容之一。同時展開大學生參保經驗總結,為下一年度在校學生參保工作做好準備。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在校學生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是民生工程重要組成部分,涉及到廣大在校學生的切身利益,要充分認識到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扎實有序推進,確保按時按質全面完成參保繳費工作。
(二)廣泛宣傳動員,做到應保盡保
各二級學院要采取多種宣傳形式,加大在校大學生參加醫療保險政策的宣傳力度,落實大學生在學籍地參保的要求,提高在校學生知曉度,調動學生參保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避免因未參保或未按規定就醫治療而導致無法享受醫保待遇的情況發生。
(三)確定專人負責,注意信息安全
各二級學院要確定大學生參保相關工作專門負責同志,確保各項工作按質按量按時順利推進。在工作過程中,要嚴格注意信息安全,嚴禁泄漏學生有效身份信息。對于工作不力,信息保全工作失職的,將按照相關制度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學生處 研究生處 財務處 后勤集團
2022年9月9日